中共凤台县委组织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02 阅读量: 作者: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95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0.6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27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7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凤台县委组织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92万元,下降73XX%。,下降的原因是大量上级接待由接待办承接。2016年中共凤台县委局国内接待共12批次,8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7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2.33万元,下降97%。,下降的原因是16年2月行政机关公车改革,部机关2辆公务用车已全部上交。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检查、政策调研等。2016年,中共凤台县委组织部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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