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坚持“五严”抓实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28 阅读量: 作者:
为全面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凤台县坚持“五严”开展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为公务员的奖惩、晋升、增资等方面提供依据,激励公务员恪尽职守、开拓创新,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一是严抓组织领导。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对考核工作作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各单位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考核委员会(考核小组),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层层抓落实,认真制定本单位考核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考核内容,坚持考核程序到位,确保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
二是严格考核程序。指导各单位落实考核程序,各单位严格按考核程序进行。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述职、群众测评、主管领导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公示、反馈考核结果和审核备案的程序抓好落实。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维护被考核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考核走过场。
三是严控优秀比例。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的公务员总数的15%之内,符合提高情形的,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按20%确定。坚持优秀等次向乡镇倾斜,乡镇公务员优秀等次比例按不超过20%确定。对人数较少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单位捆绑方式确定优秀等次人数,有效防止了人数较少单位多年都没有优秀名额的现象。
四是严肃考核纪律。坚持谁考核、谁备案、谁负责,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专项考核为补充,加强年度考核管理,调整规范有关考核事项,多角度、近距离、全方位地考实考准公务员。对立案和受到处分的同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确定考核等次,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客观性。全县共有13名考核对象因立案或受处分被确定为“不定等次”。
五是严把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进一步强化公务员年度考核的评价功能,调动全县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通过颁发奖章、证书和发放奖金等方式,对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给予嘉奖,对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三等功一次,并在提拔任用和评选先进中优先考虑优秀等次公务员。全县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共有17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