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凤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0-08-12 阅读量: 作者:
8月11日,中国共产党凤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在会议中心召开。县委书记刘居胜主持会议并就《中共凤台县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落实意见>的落实方案(讨论稿)》作说明。县领导熊寿宏、陈万新、马士平、汪世福、何涛、王林森、叶宜声、黄清奇、徐广书等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省市领导关于凤台县有关事故批示精神、市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委安全生产约谈会和市安委会2020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与会人员分组审议了《中共凤台县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落实意见>的落实方案(讨论稿)》、《中国共产党凤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决议(草案)》。
县委委员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李传峰同志辞去县委委员职务的决定》,《中共凤台县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落实意见>的落实方案》,《中国共产党凤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决议》。
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下半年工作,刘居胜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深入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思想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深刻认识到“这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这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这是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必然要求”,“这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战略主动的必然要求”。
刘居胜强调,这次县委全会审议通过的《落实方案》,明确了13个方面重点任务、63项具体工作举措,这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凤台方案。大家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抓好落实。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要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要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要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刘居胜要求,全县上下要坚持制度制定与执行并重,强化刚性约束,自觉遵规守纪,努力在制度的轨道上推动各项事业发展。要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履职的实效性,增强落实的系统性。
全会号召,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新贡献。
十一届县委委员、县委候补委员出席会议;不是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县级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县政协办主任;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副主任;县纪委委员、县监委委员;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副部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人大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县直各局级以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是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基层一线代表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