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前公示(2017年9月27日)
发布时间:2017-09-27 阅读量: 作者:
根据中共凤台县委《关于扩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规定》,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有关规定,为扩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现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现将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公示如下:

拟任县信息产业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历任《凤台报》记者部主任,《硖石晚报》编辑部主任,县信息产业中心编辑部主任。

拟任县茅仙洞风景区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历任县茅仙洞风景区管理所会计、财务股股长、办公室主任,县旅游局办公室主任,县文广体局旅游管理股股长,县茅仙洞风景区管理处党支部书记,挂任大兴镇赵王村扶贫工作队副队长。

拟任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历任丁集乡农经站农经员,关店乡农经站主管会计、副站长、站长,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职员,县审计局综合股股长。

拟任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历任县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财务人员,县房地产管理局人秘股副股长、财务股股长、人秘股股长。

拟任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历任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技术员、调度室副主任、技术副总、工程部部长、局长助理、调度科科长,县水利局水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站副站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县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拟任人才培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历任丁集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工作人员,县人才培训中心职员,县人才培训中心副主任。

拟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历任凤台县经济开发区中心学校教师,县医保中心副主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拟任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历任武警淮南市支队凤台中队司务长,武警淮南市支队市中队指导员,县国土局办公室副主任,县人事局工资福利股科员、副股长,县人社局工资福利股副股长、股长。

拟任县司法局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历任深圳富光辉电子有限公司职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岳西支公司行政人员,无为县鹤毛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凤台县司法局基层股副股长,经济开发区司法所副所长。

拟任县司法局桂集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历任凤台县司法局李冲司法所科员,城北司法所副所长,经济开发区司法所副所长,桂集司法所副所长。

拟任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历任凤台县刘集镇党政办科员,县政府办秘书科科员,县政府办信息科科员、副科长。

拟任县长热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历任新集镇党政办科员,县政府办文秘科科员、副科长。

拟任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历任城关镇人民政府科员,县政府办公室文秘科科员、副科长、科长。

拟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历任凤台县岳张集镇张集社区书记助理,岳张集镇党政办科员,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员、副科长,挂职省国土资源厅资源恢复整治处科员,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干部档案管理室主任、干部监督科科长。

拟任县委副科级组织员。
历任凤台县城关镇科员,县委组织部办公室科员、副主任。

拟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兼马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历任凤台县麻油厂工作,县河东工商所科员、副所长,县城郊工商所副所长,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直属局工作人员,县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副局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局副局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拟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兼县森林派出所所长、县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历任凤台县武集林场工人,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办事员,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办事员、科员,县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县森林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副所长。

拟任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历任团中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重庆市北碚区妇联工作,凤台县尚塘中学教师,尚塘乡人民政府科员,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科员。
1、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
2、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3、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人必须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组织负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4、公示监督电话:0554-12380; 0554-8681120。
特此公示
中共凤台县委组织部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