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前公示(2019年5月14日)
发布时间:2019-05-15 阅读量: 作者:
根据中共凤台县委《关于扩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规定》,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有关规定,为扩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现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现将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公示如下:
杨春,男,安徽怀远人,1976年1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200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
拟任凤台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试用期一年)。 历任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刑警大队办事员,法制科办事员、科员,治安管理大队副队长,法制科副科长、科长,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主任科员、法制科科长、副支队长、主任科员。 1、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1日。 2、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3、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举报人必须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组织负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4、公示监督电话:0554-12380;0554-8681120。 特此公示 中共凤台县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