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发布时间:2023-08-04 阅读量: 作者:凤台先锋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党中央提出的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指示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县直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忠诚尽职、奋勇争先、埋头苦干、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凤台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根据县直机关2023年党建工作安排和《关于开展“县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今年8月份在县直机关评选表彰一批县直机关“模范机关”先进单位。经县直各单位自评、考评组评审和复核,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并经县直机关工委会议研究,确定12个“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现予以公示。
欢迎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对拟表彰对象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须注明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期限:2023年8月4日至8月11日;联系电话: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8682003;工委组宣部8681280。
附件:“县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名单
中共凤台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3年8月4日
附件
“县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拟表彰对象名单
(共12家单位)
县纪委监委机关
县委办公室
县委组织部
县委老干部局
县委政法委机关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
县政协机关
县招商服务中心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县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