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三级联动”抓实选派帮扶工作
发布时间:2019-07-01 阅读量: 作者:
今年以来,凤台县深入开展选派帮扶工作“作风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报备制、反馈制、督查制等一系列制度机制,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抓实抓好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大力推进“一抓双促” ,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村级报岗,促干部作风转变。建立驻村工作队“去向公示”和“双向”考勤报备制,即在贫困村统一设置选派帮扶干部今日去向公示牌,及时更新去向动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选派帮扶干部每天早上8点通过微信定位、工作群签到等方式向乡镇党委报岗。有外出开会、协调项目等情况,选派干部第一时间向乡镇党委报告;因事因病请假不在村的情况,严格按照“队长初步批――党委书记核实批――扶贫办把关批――选派办审核批”的假条审批流程办理请假手续,假条结束及时销假。
乡镇反馈,促管理责任压实。一是注重压实乡镇党委“一线管理”主体责任,建立乡镇党委反馈制度,乡镇组织委员每天上午8:30前将选派帮扶干部在岗情况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有临时、特殊情况随时报告。二是建立三级例会制度,村级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工作措施;乡镇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加强协调督促和工作指导;县选派办每季度召开一次推进会,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问题,营造互相学习的氛围。三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乡镇党委每月至少听取一次选派帮扶干部工作和思想汇报,了解选派帮扶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选派单位和帮扶联系人履职尽责情况,加强协调督促和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推动选派帮扶干部在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扶贫脱贫、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2019年以来,选派帮扶干部积极协调单位负责同志到帮扶村调研指导工作63次,涉及251人次,到村上党课42次、落实道路、水利设施、电网改造等事项100多个,发放选派干部生活补贴、交通补贴70余万元。
县级督查,促任务规范落实。县委组织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暗访督查,核实报岗情况,并将结果与乡镇组织委员、选派帮扶干部评先评优相挂钩。如发现乡镇组织委员报告不实,将进行通报批评;选派帮扶干部无故脱岗1次,对选派帮扶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通报派出单位;选派帮扶干部无故脱岗2次,取消年度和任期评优资格;对多次教育仍未改进的,对选派帮扶干部进行调整。在村级分类管理工作中,原则上,达不到“双先”要求的村的选派第一书记不得评优;被评为C、D等次的村,选派帮扶干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2019年以来开展电话查岗3次,实地查岗2次,“四不两直”督查暗访6次,通过管理“加压”,确保选派帮扶干部人在农村、心系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