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凤台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联系包保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7 阅读量: 作者:
凤信用村办〔2019〕2号
关于印发《凤台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联系包保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驻凤金融单位:
经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联席会议同意,现将《凤台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联系包保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凤台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凤台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代章)
2019年8月26日
凤台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联系包保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选点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方案》(皖组发〔2019〕10号)要求精神,切实做好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联系包保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按照选点先行、逐步推进要求,在全县选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强、产业发展基础好、常住人口户数多、经济活跃度高、信用意识氛围浓的村比较集中的凤凰镇、丁集镇全面开展建设工作。力争用一年时间建设一批党建引领信用村,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至全县。
二、实行“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包镇”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凤台支行分别牵头联系包保一个乡镇。
三、完善“单位包村”
参与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的驻凤五家金融机构。
四、明确包保职责
宣传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发挥单位优势,协作农户信息采集,带头用信;加强与包保村对接和协作,会同参与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的其他各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农村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共用公约,积极参与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
五、严格包保纪律
各包保单位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和下基层工作纪律,做到“五不准”:不准影响基层正常工作、群众日常生活;不准在用信中优亲厚友;不准提不合理要求、增加基层负担;不准包办代替、强迫命令;不准层层陪同、作风漂浮。
六、强化工作督查
县委组织部、人行凤台支行、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月度督查,促进工作落实。对工作先进的单位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单位通报批评,考核排名倒数的,由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联席会议负责人约谈包保单位负责人。
附件:凤台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联系包保联系一览表
附件:
凤台县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联系包保情况一览表
乡镇 |
村 |
包保单位 |
责任人 |
凤凰镇 |
―― |
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局 |
刘昶 |
丁集镇 |
―― |
人行凤台支行 |
姜允扬 |
凤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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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皇村 |
邮储银行凤台支行 |
郑春晖 |
双湖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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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沟村 |
农行凤台支行 |
郑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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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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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西村 |
农发行凤台支行 |
岳静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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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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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集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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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圩村 |
徽行凤台支行 |
李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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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庙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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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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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巴村 |
凤台农商行 |
李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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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胡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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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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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集镇
丁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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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集村 |
邮储银行凤台支行 |
李雪梅 |
信圩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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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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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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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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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徐村 |
凤台农商行 |
盛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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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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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王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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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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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庄村 |
农行凤台支行 |
郑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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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楼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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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楼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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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巷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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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塘村 |